授予“欧洲专利”

Unite professionals to advance email dataset knowledge globally.
Post Reply
rubinaruma
Posts: 228
Joined: Sun Dec 22, 2024 4:24 am

授予“欧洲专利”

Post by rubinaruma »

在先前的非临时专利申请被授予或放弃之前,可以随时提交延续申请。延续申请必须至少指定母申请中指定的发明人之一。

当母申请不需要发明的所有可能特征时,继续申请会很有帮助。此外,当申请人想要专注于围绕父应用程序的需求进行设计(并由父应用程序的描述支持)时,连续应用程序可能会有所帮助。


通过提交 CIP 申请,可以克服阻止申请人修改规范的 牙买加电报号码数据库 持续申请的限制。 CIP 也称为“补充”申请,可以在早期未颁发的专利申请的有效期内提交,并且必须包含专利申请中至少一位发明人的姓名。

使用 CIP 申请添加了原始专利申请中未公开的新材料。这是一种允许发明人改进原始设计的方法。需要注意的一个关键点是,CIP 中与母申请中披露的材料相关的权利要求享有母申请的提交日期。

然而,与新增材料相关的权利要求仅以 CIP 申请的提交日期为准。例如,如果2017年3月5日提交的母申请公开了方面A、B和C,则2018年5月5日提交的部分继续申请(CIP)也公开了方面A、B和C plus。附加功能 P1 和 C1。

在这种情况下,引用特征P1和Q1的权利要求享有CIP申请的提交日期(即2018年5月5日)。仅当新主题和相应权利要求不能通过在先非临时申请中公开的主题实现时,才应提交 CIP。
Post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