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辩称,只要德国武装部队实施的侵权行为发生在意大利境内,德国就无权享受豁免,因为《联合国关于国家及其财产的司法豁免公约》(“联合国公约”)第 12 条规定了“领土侵权”例外(第 62 段)。德国在口头辩论中辩称,领土侵权例外不适用于统治权行为(第 4 段)。此外,德国还辩称,即使侵权例外适用于统治权行为,武装冲突背景下的武装部队行为仍然被排除在外(第 7 段)。
国际法院的做法
法院在分析了国家实践和法律确信之后,接受了德国的第二个论点,认为习惯国际法 阿联酋 WhatsApp 号码 继续将豁免权扩大到另一国领土上的武装部队侵权行为(第 78 段)。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如果一个国家被推定享有统治权豁免权,为什么国际法院要单独分析国家实践和法律确信,以支持对武装部队侵权行为的豁免?道奇教授依靠国际法院的这种方法来论证,即使是伊朗也必须通过充分的国家实践和法律确信,建立一项肯定的规则,承认恐怖主义行为的豁免权。
协调国际法院的方法和举证责任
如果正确理解德国第二个论点的性质和效果,法院在“管辖豁免”案中的判决并不违背豁免推定的一般原则。如果法院接受了德国的第一个论点,武装部队行为作为统治权行为将当然被排除在领土侵权例外之外,法院就没有必要独立确定武装部队侵权行为所享有的豁免。
然而,法院并没有对有争议的问题作出裁决,而是以更狭隘和更确定的观点来判决此案,即领土侵权例外不包括武装部队的侵权行为。需要澄清的是,法院从未怀疑过德国武装部队行为享有的普遍豁免权,因为此类行为显然构成了统治权行为(见第 60 段)。德国必须根据习惯国际法明确确立对武装部队侵权行为的持续豁免权,只是因为意大利表面上成功地援引了领土侵权例外(但须遵守其对一般统治权行为的适用性)。实际上,德国的第二个论点是对国家豁免权的领土侵权例外的例外。
上述方法与法院对意大利第二个论点的处理方法一致。意大利主张一项新的例外,即严重违反人道主义法和人权法的行为不存在国家豁免。法院提出了这一例外是否在习惯国际法下得到承认的问题(第 83 段)。因此,国际法院在管辖豁免案中的判决应被解读为强化一般豁免规则,但有具体例外。对于意大利的第一个论点,由于意大利已经初步驳回了德国的推定豁免权(通过领土侵权原则),德国必须证明其豁免权仍然适用。然而,对于意大利的第二个论点,德国的一般豁免权仍然完好无损,因为没有任何国家实践和法律确信承认这一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