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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中的政府一般赤字在调整期内降至

Posted: Thu Mar 20, 2025 5:31 am
by roseline371274
相反,当前的案文要求“参考轨迹基于风险并针对每个成员国,并确保:(a)到调整期结束时,假设没有进一步的财政措施,预计政府债务与 GDP 之比处于或保持合理的削减路径上,或在中期内保持在 GDP 60% 以下的审慎水平; (b) GDP 的 3% 以下,并在不采取进一步财政措施的情况下,在中期内保持在此参考值以下; (c)中期国家结构性财政计划期间的财政调整力度通常是线性的,并且至少与整个调整期内的总体力度成比例; (d)与欧盟条例第 3 条第 4 款所述的纠正路径一致。 1467/97,如适用»(第 6 条。

如果文本比较不能充分解释这一点,那么回顾文章的内容就会很有用。第 2024/1263 号条例 (EU) 第 7 和 8 条规定,参考轨迹必须确保按照数字定义的措施降低债务与 GDP 之比和赤字与 GDP 之比(例如,对于债务与 GDP 之 澳大利亚号码数据 比高于 90% 的国家,降低 GDP 的一个百分点,为了每年改善结构性初级平衡,降低 GDP 的 0.4 个百分点)。
现在,如果确实如此,即使在委员会提案中也不能说没有使用数值规则(见附件 1 中字母 c 的参考),那么第 3 条 (EC) 号条例第 3 条中提到的参考值。

1467/97),从阅读新法规中得出的文本数据无疑表明,人们对使用数字规则作为管理联盟内部经济进程的工具重新产生了信心,最终注意力仍然完全集中在定量而非定性参数上。选择不将投资支出纳入净支出也证明了这一点,因为艺术。该条例第 2 条将后者定义为“政府支出减去利息支出、可自由支配的收入措施、完全由联盟基金资助的联盟计划的支出、用于联盟资助计划的共同融资的国家支出、失业救济金支出的周期性部分、一次性措施和其他临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