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重申了其先前的判例法
Posted: Sat Mar 22, 2025 3:55 am
然而,将这个问题提交给法院,首先允许总检察长 Bobek(有关他的结论的分析,请参阅G. Martinico 和 L. Pierdominici 的这篇文章)并且随后允许法院本身回到CILFIT原则。
法院在做出一些“澄清”(使用新闻稿中的表述)之后,国家终审法官“只有在确定所提出的问题无关紧要,或法院已经对有关的联盟法律规定进行了解释,或对联盟法律的正确解释是如此明显,以至于不存在合理怀疑的余地时,才可以免除这一义务(根据第 267 条第 3 款)”(第 33 段)。
在上述三个例外(与问题无关、所谓的明确行为和所谓的清晰行为)中,法院(和总检察长一样)最关注的是第三个例外,而另一方面,这也是这三个例外中多年来争论最集中的例外。
在这方面,法院首先重申了这一例外的根本主观性,其中心在于国家法官对于他即将采用的欧洲法律解释的证据具有毫无疑问的信念(确切地说是主观和个人的),同时也在于这种证据将被强加给其他成员国的每一位终审法官和法 匈牙利 数字数据 院本身。
然后,法院开始处理CILFIT判例中列出的一些标准(特别是与语言版本有关的标准) ,内部法官在打算以规则的清晰性为由排除向法院提交案件的需要时,必须考虑这些标准(第 39 至 47 段中一般重申)。众所周知,这些是否应被视为必要要素(每个要素都必须存在,法官才可免除援引的义务),或者这些要素作为一个整体是否构成了相同的指导,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而评论中的判决并未解决这个问题。
如上所述,该裁决作出的澄清之一涉及必要性(根据CILFIT裁决),五. par. 18)比较所有语言版本。如果在 1982 年向国家法官提出如此多的要求也许是合理的,那么在 2021 年肯定不再如此:只需考虑到成员国的数量已从 1982 年的 10 个“激增”到 2021 年的 26 个。在这方面,总检察长 Bobek 在其结论中重申了应用这一标准的不可能性,这一点已经被强调过(其中包括总检察长 Stix-Hackl 在《多式联运》- C-495/03,第 99 段的结论中)。在这方面,法院(第 44 段)非常合理地重新阐述了这一标准,排除了国家法官对所有语言版本进行比较的需要,但要求他除了审查他所知道的语言差异之外,(首先)还要审查当事方提请他注意的语言差异。
法院在做出一些“澄清”(使用新闻稿中的表述)之后,国家终审法官“只有在确定所提出的问题无关紧要,或法院已经对有关的联盟法律规定进行了解释,或对联盟法律的正确解释是如此明显,以至于不存在合理怀疑的余地时,才可以免除这一义务(根据第 267 条第 3 款)”(第 33 段)。
在上述三个例外(与问题无关、所谓的明确行为和所谓的清晰行为)中,法院(和总检察长一样)最关注的是第三个例外,而另一方面,这也是这三个例外中多年来争论最集中的例外。
在这方面,法院首先重申了这一例外的根本主观性,其中心在于国家法官对于他即将采用的欧洲法律解释的证据具有毫无疑问的信念(确切地说是主观和个人的),同时也在于这种证据将被强加给其他成员国的每一位终审法官和法 匈牙利 数字数据 院本身。
然后,法院开始处理CILFIT判例中列出的一些标准(特别是与语言版本有关的标准) ,内部法官在打算以规则的清晰性为由排除向法院提交案件的需要时,必须考虑这些标准(第 39 至 47 段中一般重申)。众所周知,这些是否应被视为必要要素(每个要素都必须存在,法官才可免除援引的义务),或者这些要素作为一个整体是否构成了相同的指导,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而评论中的判决并未解决这个问题。
如上所述,该裁决作出的澄清之一涉及必要性(根据CILFIT裁决),五. par. 18)比较所有语言版本。如果在 1982 年向国家法官提出如此多的要求也许是合理的,那么在 2021 年肯定不再如此:只需考虑到成员国的数量已从 1982 年的 10 个“激增”到 2021 年的 26 个。在这方面,总检察长 Bobek 在其结论中重申了应用这一标准的不可能性,这一点已经被强调过(其中包括总检察长 Stix-Hackl 在《多式联运》- C-495/03,第 99 段的结论中)。在这方面,法院(第 44 段)非常合理地重新阐述了这一标准,排除了国家法官对所有语言版本进行比较的需要,但要求他除了审查他所知道的语言差异之外,(首先)还要审查当事方提请他注意的语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