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 of 1

最近的“瑞士法律优先”倡议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Posted: Sat Mar 22, 2025 5:32 am
by roseline371274
近年来,欧洲人权法院(ECtHR)受到攻击,并出现了各种形式的司法和政治抵抗。对此可能有不同的解释:其中一些是长期存在的问题,已被学者深入探讨过。但在其他情况下,这也是最近席卷欧洲的民粹主义和主权主义浪潮造成的。在某些情况下,甚至民族国家规定的国际承诺也要经过全民公决,这也解释了为什么不仅国家法院,而且超国家法院也成为民粹主义攻击的目标。,在这个体系中,欧洲人权法院和欧洲人权法院发挥着根本性的作用,使国家法官能够对联邦立法进行司法审查,以这种方式弥补了联邦法律免受司法控制与当地宪法兼容性的缺陷。

最后,还有一些不执行和司法不服从的事件,由于案件的情况或事实背景,似乎有更具体的原因。还有一些司法分歧案件可以发挥系统性作用,促使斯特拉斯堡法院调整其判例法。在我看来,这就是哈钦森案的典型案例,欧洲 哈萨克斯坦号码数据 人权法院在该案中重新回到了Vinter 案的判决,产生了所谓的“反革命”:“在本案的情况下,大审判庭在判决中对国内法的明确性表示怀疑,而国内法院已经明确解决了这些怀疑,并明确阐述了法律立场,因此法院必须接受国内法院对国内法的解释”(第 25 段,重点部分由我添加)。2017 年哈钦森案中的大审判庭甚至更明确地指出:

“在 McLoughlin 案的判决中,上诉法院明确回应了 Vinter 案的批评。它确认了国务卿行使释放权的法定义务,符合《公约》第 3 条的规定 […]法院认为,上诉法院澄清了相关国内法的内容,解决了 Vinter 案判决中发现的矛盾之处”(第 39 段)。

为了清晰起见,我的主要观点不是从实体的角度来处理这一系列案件的一致性,也不是哈钦森之后“希望权”的命运。正如学者们立即指出的那样,上诉法院的裁决(例如,似乎很难否认“特殊情况”一词的不确定性)和欧洲人权法院的裁决都存在模糊之处。然而,从对话的方法论来看,哈钦森很有趣,他很好地说明了国家和欧洲法院如何交换论点,甚至在欧洲人权法院的裁决是基于对国家法律的可疑理解时纠正对话者。通过表达不同意见,国家法官可能会影响斯特拉斯堡法院判例法的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