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是英国版权界最有趣的一周,在r两案中均做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然而,似乎每个人都在谈论 Newzbin。在Tw案中,英格兰和威尔士高等法院针对广受欢迎的版权侵权网站Newzbin启动了法院强制互联网过滤系统。在成功起诉英国电信 (BT) 侵犯版权后,几家好莱坞电影制片厂寻求获得一项命令,让英国电信过滤来自 Newzbin 的内容。制片厂寻求这项命令是因为他们认为这是他们能够执行初步裁决的唯一方法。高等法院同意制片厂的观点,BT 将不得不从技术上阻止其客户访问 Newzbin 网站。Kitchin 法官裁定,他将接受制片厂建议的命令,内容如下:
“1. 被申请人应针对目前可通过 www.newzbin.com 及其域名和子域名访问的 Newzbin 或 Newzbin2 网站采用以下技术。应采用的技术为:
(i) 对该网站运行或可用的每个 IP 地址进行 IP 地址屏蔽,并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以书面形式通知被申请人。
(ii) 基于 DPI 的屏蔽,至少使用概要分析对该网站及其域名和子域名上可用的每个 URL 进行屏蔽,并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以书面形式通知被申请人。2
. 为避免疑义,如果被申请人使用 Cleanfeed 系统且不要求被申请人采用基于 DPI 的屏蔽并进行详细分析,则符合第 1(i) 和 (ii) 款的规定。
3. 如情况发生任何重大变化(为避免疑义,包括有关费用、对当事人的影 实时爬虫数据 响以及上述措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实施的有效性的变化),当事人有权以通知的方式提出申请。”
关于这项裁决已经有很多人讨论了,所以我没什么可补充的,我强烈推荐panGloss和Richard Clayton关于这个主题的博客文章。
然而,我想从更广泛的监管角度对这项裁决令人不安的性质发表一点小评论。这项裁决的范围最初很窄,其目的是实施针对版权侵权的禁令救济。但高等法院这样做,做出了一项影响广泛的裁决,因为它开始进入立法领域。互联网过滤是一种接近审查的限制性做法,因此应该有一个合理的问题,即司法机构是否应该有权在没有明确立法授权的情况下实施这种限制。
同样,此类行动的效率也应成为任何有关屏蔽和过滤的考虑因素之一。如果原告的目标是阻止英国客户访问特定的侵权网站,那么这项司法命令无济于事,有几种方法可以轻松实现这一目标。电影制片厂必须知道这一点,但他们也必须意识到这种策略最终是徒劳的。即使 Newzbin 一夜之间消失,也有数十家服务等待接管,因此版权所有者必须起诉每家服务,然后获得类似的命令。
在我看来,这里面还有其他因素。在我看来,这里的目标不是 Nezbin,真正的目标是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最初的诉讼和随后的命令的真正目的并不是向其他网站发出信息,而是向英国的 ISP 发出信息。该行业的圣杯是拥有 ISP 级别的过滤或阻止版权侵权者,而这项裁决使它更接近实现。将来,内容所有者会带着这项裁决去找 ISP,告诉他们“过滤 X 网站,或者让法院下令为你过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