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前,我们报道了英格兰和威尔士高等法院宣布私人复制非法的几项裁决(此处和此处)。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 2014 年之前,在英国,私人复制合法购买的作品是违法的,但这并没有阻止任何人翻录 CD 或制作黑胶唱片的数字副本。因此,去年政府通过了一项法规,使私人复制用于个人用途合法化,但英国音乐行业通过司法审查程序起诉了政府,当高等法院决定无视大量支持法规的证据并撤销该法定文书时,他们赢了。
政府在裁决后有几种选择:他们可以尝试上诉,可以重新起草法规,使其措辞符合裁决,或者什么也不做,让私人复制消失。他们决定选择后者。知识产权局发言人在给Out-Law.com的一份声明中宣布:
“政府目前正集中资源关注即将到来的欧洲版权改革,目前不 尼泊尔手机数据 打算对私人复制采取进一步行动”。
这令人非常失望,原因有几个。首先,我们又回到了原点,英国整整一代人都在不断地违法。音乐行业怎么能指望人们遵守这样一条愚蠢的法律呢?当版权没有意义时,人们将继续忽视它并违反它。
其次,这是一次浪费的机会,本来可以尝试建立一个系统,使版权与整个大陆的消费者行为保持一致。英国是欧洲唯一一个没有私人复制例外的国家。为什么许多国家,包括极端主义天堂美国,都能愉快地与私人复制共存?
第三,政府的这一举措可能来得太早。欧洲法院最近对惠普比利时诉 Reprobel ( C‑572/1 ) 案作出了裁决。在该案中,打印机和扫描仪设备制造商惠普起诉了比利时复制权收集协会 Reprobel,指控其违反了该国现行的复制补偿计划。与欧洲许多国家一样,比利时也有一套制度,即复印设备制造商必须向收集机构缴纳税款作为补偿。2004 年,Reprobel 告诉惠普,他们需要为每台售出的多功能打印机支付高达 49 欧元的费用,前提是这些设备将用于复制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不用说,惠普认为这笔钱过高,双方的谈判一直持续到 2010 年,但均未达成协议。 HP 提起诉讼,Reprobel 提起反诉,案件进入上诉法院,上诉法院将几个有关比利时法律中公平补偿方案的问题提交给欧洲法院。我不会详细讨论该判决(请阅读 IPKat 中的精彩摘要),但欧洲法院对征税性质进行了非常有趣且理性的讨论。
征税计划背后的想法是假设用户会复制受版权保护的作品,而权利人应该为此行为获得公平的补偿。由于不可能直接从用户那里获得这笔钱,因此该系统被设计成允许从复制设备制造商那里一次性收取款项。直到最近,人们很少考虑权利人因复制设备的存在而遭受的损失数额的事实证据。现在,欧洲法院通过研究实际损失,为这一公式带来了一些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