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和 2017 年,美国 和 卢森堡分别 颁布法案,授予在外层空间收集的资源产权。这些法律的潜在受益者是投资于太空资源勘探和开发的高科技公司。尽管据说在月球或近地小行星上用机器人开采贵金属、稀土和其他原材料至少还需要 20-25 年的时间,但太空资源经济已经在快速发展。事实上,风险 很高:开采几颗大型小行星可能会改变一些关键原材料的世界市场状况。人们可能会将这些新发展视为不仅由私人参与者推动的新太空竞赛的预兆,而且也是即将到来的太空法的预兆——并且可能是让太空法重新回归国际法律学术主流的机会。
大约在 20 世纪 50 年代末,空间法作为国际公法的一个分支开始成形。在接下来的二十年里,它努力通过类比海洋法和其他偏远地区(但不那么偏远)的法律制度(如南极洲或深海海床)来确定自己的身份。海洋法类比一直是制定和理 法国 WhatsApp 号码 论化外层空间法的有力主题。但它也可能产生误导,正如罗兰多·夸德里 (Rolando Quadri) 在 1959 年就已指出的那样。以 1979 年《月球协定》的通过和随后的失败为代表,空间法的发展受阻使其法律本体论不确定、粗粒度,与海洋法相比处于不利地位。后者区分了低潮高地、岛屿和不适宜居住的岩石,而空间法则采用“天体”这一尚不成熟的概念,涵盖了从太阳到最小的行星之间的任何事物。同样,太空资源(包括生物和非生物)的法律地位也不确定,而且目前尚未就空气空间和外层空间的确切边界达成一致,更不用说就人类管辖范围的界限或管理与其他有知觉的生物相遇的协议达成一致了。未来的太空旅行者将不会面临法律空白。但很明显,我们需要重新思考基本原则,并做出一些改变。
美国和卢森堡最近采取的单方面举措很可能引发法律变革进程,无论这些国家是否声称其行为完全符合现行外层空间法。尽管从外交策略上来说可以理解,但这种防御立场仍然基于对现行法律的有争议的解释(有关不同立场的概述和详细分析,请参阅Pop、Tronchetti、De Man、Jakhu 等人、 Su 和Hofmann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