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因素是,(例如,Cube Infrastructure v. Spain,第 409 段),例如对海上风电项目的进一步科学研究(例如, Windstream v. Canada ,第376 段)、真正的财政需要(例如,Blusun v. Italy,第 319 段),或保护消费者免受电费上涨的影响并实施有关电压的安全措施(例如,Charanne v. Spain,第 535 段;Wirtgen v. Czech Republic,第 383 段),仲裁庭始终相当尊重东道国的监管权力和自由裁量权(例如, Cube Infrastructure v. Spain ,第 409 段)。
投资者不能期望不会发生任何监管变化,特别是当激励计划的监管规则已经宣布将进行更新和修改时(例如,Mesa v. Canada,第 620 段)。仲裁庭确实会应用比例测试:当投资者能够证明整个法律和商业环境的稳定性已经发生转变和改变(“全面和不合理的变化”、“根本性和根本性的变化”)(例如, Eiser v. Spain,第 362-3 段;Novenergia v. Spain,第 678-681、695 段;Antin v. Spain,第 531-532 段),胜负将转向对他们有利的方向。
不是国家做了什么,而是怎么做的
第二个因素涉及监管变化的“全面性”、新措施的“激烈性”,以及变 波兰 WhatsApp 号码 化是否突然、彻底、追溯既往、史无前例、持续等(例如, Eiser v. Spain,第 369 和 387 段;Novenergia v. Spain,第 695-697 段;Cube Infrastructure v. Spain,第 425 段)。这表明,法庭通常并不质疑国家做了什么,而是质疑其如何实施变革。如果国家能够证明变革基于客观和非任意的标准,以及时透明的方式进行沟通,并允许正当程序,则更有可能胜诉(例如, Charanne v. Spain ,第 471-472 和 534 段)。
投资者的尽职调查义务
第三个因素将举证责任放在原告身上:仲裁庭经常询问投资者是否履行了自己的尽职调查义务(例如, Masdar v. Spain ,第357-369段;9REN v. Spain,第273段;Cube Infrastructure v. Spain,第304和394段及后续段落;NextEra v. Spain,第595段),并且如果有证据表明投资者知道或应当知道某些变化即将发生,则不会发现违反合理预期(例如, Wirtgen v. Czech Republic,第388-391段;Blusun v. Italy,第329段)。在这种情况下,早期在可再生能源行业进行投资的公司更有机会赢得诉讼,因为它们在任何重大改革宣布之前就建立了投资。后来加入竞争的投资者,用某个仲裁庭的话来说,是“机会主义者”,因为他们应该知道激励制度是不可持续的,需要进行修改(例如, Antaris v. Czech Republic,第366段;Isolux v. Spain ,第793-798段)。
明确表述
第四个因素是公平公正待遇辩论中一个老话题:即国家是否对投资者作出了明确的承诺,从而在投资开始时产生了合法的预期(例如, Charanne v. Spain ,第 490 段;Masdar v. Spain,第 520 段;NextEra v. Spain,第 582 段及后续段落)。此类明确陈述并非强制性先决条件(在可再生能源激励计划框架内,国内立法和官方声明已被视为充分)(例如, Eiser v. Spain ,第 377-380 段;Antin v. Spain,第 543-554 段;Antaris v. Czech Republic ,第 431 段),但如果没有任何陈述,则举证门槛有利于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