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岭长城这是 2013 年 9 月为迎接即将对中国进行的普遍定期审议而举行的北京人权论坛的第二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即将进行的审议,描述了中国最近与人权相关的法律改革,并总结了论坛上政府对人权的态度。(图片来源)
反对人权普遍主义的声音
论坛上最直言不讳的人权相对主义者是 英国上议院格伦克洛瓦的戴维森勋爵,他曾任苏格兰总检察长。他提出了“将人权视为普遍权利是否正确?”的问题,并以囚犯的投票权、同性婚姻等为例,坚定地回答了“不”。
来自新加坡的 Li-Ann THIO 教授发表了另一场强有力的人权相对 韩国 WhatsApp 号码 主义演讲。根据 Thio 教授的说法,无论是通过人权还是其他途径,目标都应该是人类福祉。重点应该更多地放在结果上,更多地放在“做好事而不是感觉良好”上。Thio 教授最后提出了一个她认为应该问每个人的问题:你想要拥有房屋的权利,还是你想要一所房子?
对于像 THIO 这样的权利怀疑论者来说,答案似乎显而易见。但值得一提的是:首先,实现个人生活的大多数需求和愿望(例如拥有一所房子)取决于复杂的经济、金融和政治条件。如果人们不能至少在制定影响他们的政策方面有发言权,那么他们想要房子就完全依赖于这些外部条件。即使对于房子本身,大多数人也更愿意自己决定他们是否真的想要一所房子,或者是否先把钱花在孩子的教育上,或者花在世界旅行上。一些喜欢非定居生活的人可能甚至不想要固定的房子,他们希望能够自由决定自己的生活方式。
第二,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人们不仅想要一所房子,他们还希望能够依靠自己的家,并希望确保自己不会因为一些基础设施项目而被简单地驱逐。只有当他们拥有房屋权时,才能获得这种保障。从这个意义上说,拥有房屋权是安全拥有房屋的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