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加泰罗尼亚流亡者发出了最后一轮欧洲行动令。然而,与此同时,2019 年 5 月的欧洲议会选举已经举行,卡莱斯·普伊格蒙特、安东尼·科明和克拉拉·蓬萨蒂当选为欧洲议会议员,他们获得了起诉豁免权。目前,这项豁免权正在欧盟普通法院的另一个程序中受到质疑。在西班牙最高法院提出要求放弃加泰罗尼亚议会议员在 2019 年 5 月当选后的豁免权后,西班牙剥夺了这三人的豁免权。从那时起,他们一直试图重新获得豁免权,他们寻求在普通法院撤销放弃豁免权的决定;并两次请求普通法院采取临时措施,直到作出撤销决定。后一项决定将于 2023 年 3 月作出。没有享受议员豁免权的普伊格仍可能被交出。然而,2020 年 8 月 7 日,布鲁塞尔初审法院拒绝引渡,认为普伊格应该由加泰罗尼亚法院而不是西班牙最高法院审判,因此,如果将普伊格引渡到西班牙,他的公正审判权,更具体地说,他的无罪推定权将受到损害。起诉庭于 2021 年 1 月确认了这一决定。根据比利时的裁决,西班牙最高法院在欧盟法院启动了初步裁决程序。
加泰罗尼亚事件已持续五年多,西班牙最高法院屡屡未能让加泰罗尼亚流亡者回国,这引发了人们对其欧洲伙伴为何不愿交出这些流亡者的质疑。
西班牙最高法院在初步裁决请求中主要询问比利时法院是否可以基于2002 年 6 月 13 日《关于欧洲 泰国 WhatsApp 号码 返令的框架决定》中未预见的拒绝理由而拒绝执行欧洲遣返令。更具体地说,它质疑比利时是否可以援引西班牙法院在本案中无权签发欧洲遣返令这一事实作为拒绝引渡的依据。西班牙法院还询问执行当局在什么条件下可以以涉嫌侵犯被告基本权利为由拒绝引渡,以及该决定是否可以基于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的报告。
2022 年 7 月 14 日,总检察长理查德·德拉图尔 (Richard De La Tour) 就此案发表了明确意见。他强烈支持合作,承认 EAW 不应因过多例外而受到损害,并将相互承认原则描述为“刑事司法合作的基石”。
1 月 31 日,欧盟法院就此事发布了裁决,裁决与总检察长关于需要合作的意见一致,但采取了更为谨慎的方式。法院在重申互信是欧洲驱逐令制度的基础以及以统一方式适用欧洲驱逐令的必要性的同时,还强调了在适用欧洲驱逐令时尊重基本权利的必要性。更具体地说,法院指出,原则上,国家法院不能添加任何拒绝的理由。因此,国家法院无权评估签发司法机关签发欧洲驱逐令的权限。但是,法院还表示,欧盟成员国可以在特殊情况下拒绝执行欧洲驱逐令,以确保尊重被请求人的基本权利。此类拒绝必须严格遵守法院在Aranyosi 和 Căldăraru案中确立的指导方针,并在后来的进一步裁决中予以确认,包括Openbaar Ministerie案,该案特别关注在先前依法设立的独立公正法庭上接受公正审判的权利问题。在 Puig 裁决中,法院重申了其在先前裁决中制定的两步走的方法,以确定被请求人是否面临着侵犯人权的真实风险。第一步是评估是否存在“客观、可靠、具体和适当更新的信息来证明在发出请求的成员国,由于该成员国存在系统性或普遍性的缺陷,或影响到有关人员所属的客观可识别群体的缺陷,确实存在侵犯公正审判基本权利的风险(…)”(§102,案件 C-158/21)。在本案中,法院指出,执行司法机关必须确定西班牙司法系统是否提供了有效法律补救措施,以解决西班牙最高法院是否有权审判被告的问题。这种补救措施包括在另一个法院审查西班牙最高法院刑事法庭是否有权审判普伊格和其他被告(§103,案件 C-158/21)。第二步需要确定第一步中观察到的普遍或系统性缺陷在被告被引渡的情况下将在多大程度上“具体而准确地”影响被告(§106 ,案件 C-158/21),以及审判被告的法院是否明显缺乏管辖权(§107,案件 C-15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