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们经济学家没有充分研究经济损害和经济危害,为什么他们在研究时会犯下如此基本的道德错误?首先,经济学家认识到,正如希克斯所理解的那样,损害是经济实践中常见的、可能不可根除的特征。需要明确地说:经济学家从事的是损害行业。我们几乎总是在试图做好事时造成损害。因此,如果将希波克拉底指令“首先,不造成伤害”视为不可侵犯的命令或决策规则,那么它与经济学无关,因为这意味着经济学家什么也做不了。此外,一个多世纪以来,经济学界一直顽固地对道德问题不感兴趣。
种错误的假设,即人们可以轻易地将经济学分为“实证”和“规范”两部分,经济学家应该优 企业主数据 先考虑实证科学而不是规范推测。但从本质上讲,伤害不允许这种分歧。这是因为所有与伤害有关的问题——例如确定伤害发生的时间、伤害的严重程度、谁或什么对伤害负责,以及哪些形式的伤害在道德上可控,哪些伤害在道德上无害——所有这些都涉及规范判断。例如,一个相对贫穷的人是否会受到金融放松管制等经济政策的伤害,这种政策主要惠及富人并加剧了经济不平等(即使这不会减少她自己的收入)?她很可能这么认为,至少约瑟夫·斯蒂格利茨、阿马蒂亚·森、托马斯·皮克蒂和杰米·加尔布雷斯等一些经济学家会认可她对此事的看法。但包括曼昆在内的许多经济学家都倾向于认为,只要没有人的收入减少,这项政策就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伤害。在这种情况下,谁是对的?回答这个问题需要做出规范性决定,即严重的不平等是否会对弱势群体造成伤害,如果是,这种伤害在伦理上是否令人担忧;以及谁应该有权回答这个问题——那些真正受到政策影响的人,还是经济学家?
最后,经济学尤其不重视职业道德。这种态度不仅令人遗憾,而且十分危险。学术经济学家往往认为他们的道德责任显而易见——例如不窃取他人的思想、不捏造研究结果等等。许多人通常不关心这样一个事实:他们用来向学生讲授经济原理的简化黑板经济学,往往假设了理想的背景条件,导致许多政策制定者以过于简单的方式思考经济政策;以及相关的事实,即他们的工作可能被误解和误用,从而对他人造成破坏性后果。此外,当今美国绝大多数经济学家都在学术界之外工作,他们从事的应用工作直接影响政策制定、监管和其他政府干预;影响法律纠纷的结果;需要向私人行为者提供咨询;影响金融市场发展;等等。在所有这些领域,善意的经济学家在试图做好事的同时,可能会造成重大伤害。
然而,我们没有专业的经济伦理学家,也没有任何文本、期刊、通讯、课程、定期会议或其他论坛来系统地探讨成为一名道德经济学家意味着什么,或者经济学成为道德职业意味着什么。不幸的是,专业经济伦理的缺失使我们失去了仔细探究经济危害的性质和责任的传统。
这不是一个致力于增进他人福祉和自由的负责任的职业应有的态度。相反,经济危害的普遍性和严重性给经济学界带来了道德负担,使其更加谨慎地关注其实践所造成的危害的性质和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