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公司3,该条款允许中断对文本的任何讨论,并且允许文本未经议员投票即被视为已获得批准,除非绝对多数通过不信任案动议……所有这些手段的结合使用意味着,一项重要的社会和政治辩论改革已经在没有经过真正的议会审议,而且下议院也没有审查超过两项条款(而且拒绝了第二项条款)的情况下颁布。
然而,委员会以纯粹形式和字面的论据驳回了这些反对意见,仅仅指出没有任何宪法条款明确禁止累积使用所有这些程序,因此“尽管所采用的程序的累积使用具有不寻常的性质[...],但它并没有使立法程序违反宪法”(第 70 段)。相反,有人可能会反对说,尽管宪法中没有明文禁止,但系统而实质性的解释导致人们承认,宪法规定的议会制合理化旨在使可治理性与法治的另一项基本原则相协调,,因此,程序的累积最终阻止议会哪怕是最轻微地行使其基本特权,可被视为不符合宪法的滥用。
同样令人惊讶的是,部长向议会传递不正确的信息并未被视为损害“议 开曼群岛号码数据 会辩论的清晰度和真诚性”的适当因素:如果这不是应用该原则的假设,那么人们真的可以问,议会为保证普遍意愿的表达而制定的这一模糊的法律剥夺原则的使命是什么,然后却几乎完全利用它来支持行政部门,以证明在面临阻挠主义的情况下对修正案权利的限制是合理的。
4. 不当使用专门用于社会保障融资法律的程序
最重要的是,其他的批评在我们看来都是有根据的:滥用不适合相关法律的程序。养老金改革实际上是由总理以社会保障融资修正法(“ loi de financement rectificative de la sécurité sociale ” 以下简称 LFRSS)的形式提出的,宪法为这项法律保留了一套特定的程序,其特点无疑对政府有利。但这一选择受到了质疑,因为它是一种滥用和不正当的使用,通过这种选择,政府将不会选择基于法律目的的适当程序,而是选择最便捷的程序,以在短时间内批准一项(被视为紧急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