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那场全面入侵迄今已造成3 万多名乌克兰人死亡,1000 多万人流离失所,价值超过 4000 亿美元的平民财产和基础设施被毁。美国及其合作伙伴的回应是冻结约3800 亿美元的俄罗斯资产,并承诺在俄罗斯赔偿其造成的损失之前不会归还这些资产。然而,尽管经过长时间的公开辩论(包括这里、这里、这里、这里、这里、这里、这里、这里、这里、这里和这里),北约盟国仍犹豫不决,不愿采取显而易见的下一步行动:清算俄罗斯冻结的资产,迫使其结束赤裸裸的非法入侵,并向乌克兰赔偿其重大损失。政策制定者躲在这样的举措将带来“法律问题”的谎言背后。国际律师不必要地把一个简单的法律问题复杂化了。
扣押冻结的俄罗斯资产的理由很简单。应该为无端发动的战争付出代价的是俄罗斯,而不是乌克兰。俄罗斯的严重非法行为让俄罗斯不公正地致富,让乌克兰陷入贫困,并给邻国和盟友带来巨大损失。为了帮助结束持续的非法侵略和暴行,联盟伙伴有权采取下一步行动:清算这些冻结的主权资产。尽管有人反对,但国际法的反制措施和主权豁免原则并不构成他们采取这一行动的法律障碍。
几个世纪以来,国际法一直将“反措施”视为合法,即守法国家为促使违法者停止非法行为、重新遵守其法律义务而采取的单独或集体自助措施,否则就是非法的。反措施法得到了联合国最高司法机构国际法院和国际法委员会(负责编纂 澳大利亚资源 国际法规则的独立专家机构)的认可。守法国家经常援引这一原则,促使各国遵守航空、贸易和安全规则。1983 年,俄罗斯非法击落大韩航空 007 客机后,第三国采取了合法的反措施,拒绝降落并暂停空中服务,以迫使俄罗斯支付赔款。克里姆林宫非但没有否认这一国际法,反而玩世不恭地声称正在运用反措施原则,为针对俄罗斯“不友好”投资者私有财产实施的非法报复性反制裁辩护。
当受到特别影响的国家采取集体反措施或针对一国违反对所有其他国家承担的法律义务(所谓的“普遍义务”)时,这种做法尤为恰当。俄罗斯违反了其国际法律义务,不侵略、不犯战争罪,不支付赔偿。俄罗斯非法入侵乌克兰对国际秩序的和平与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俄罗斯发动了 75 年来最令人发指的侵略和暴行。联合国大会 140 多个成员国最初投票谴责此次入侵,后续决议要求俄罗斯“必须为其在乌克兰严重违反国际法的行为负责”,包括“赔偿损害,包括任何损失”。入侵发生后不到一个月,国际法院以压倒性多数通过了一项具有约束力的临时措施命令,要求俄罗斯“立即停止其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在乌克兰领土上开始的军事行动”,而两年来俄罗斯一直公然无视这一命令。去年 12 月,七国集团领导人决心“探索一切可能的途径,帮助乌克兰从俄罗斯获得赔偿,符合我们各自的法律制度和国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