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7 月 31 日星期三凌晨,经证实,前往德黑兰参加伊朗新总统就职典礼的哈马斯政治领导人伊斯梅尔·哈尼耶 (Ismail Haniyeh)在其临时居住地遭到袭击后在伊朗首都丧生。此次袭击的具体细节尚不清楚。在撰写本文时,不同的报道指出了关于此次行动如何进行的相互矛盾的情景(例如,参见此处和此处)。
在德黑兰袭击哈尼亚引发了一系列关于武装冲突领土问题的复杂问题。考虑到德黑兰的袭击似乎处于两场冲突的交汇处,即以色列-哈马斯冲突和伊朗-以色列冲突,这些问题就变得更加复杂。显而易见,对这些冲突的性质进行描述对于任何关注国际人道主义法 (IHL) 在这种境外行动中的必要性的调查都至关重要。在这两场冲突中,以色列-伊朗冲突肯定具有国际性质,而对以色列和哈马斯之间冲突的描述已被证明不那么直接(见此处和此处)。有学术文献倾向于将加沙冲突归类为非国际性武装冲突 (NIAC)(见此处),本文将基于这一假设进行。然而,应该指出的是,也有文献表明这场冲突是混合的(国际和非国际性的),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在申请有关这场冲突的逮捕令时也持这种观点(此处、此处和此处)。如果针对哈马斯领导人的袭击被视为是在加沙非国际性武装冲突的背景下发生的,那么问题就在于,国际人道法规则是否允许在与实际敌对行为发生地区相距遥远且陌生的地区针对他。在本文中,我们将尝试阐明管理针对德黑兰哈马斯领导人境外袭击的国际人道法框架。
战场之外的非国际性武装冲突:“基于领土的方法”
对国际人道法在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的地理范围最为严格的规定是,国际人道法规则 哥伦比亚资源 仅管辖实际发生敌对行为的地区。这种严格规定借鉴了1949 年日内瓦公约共同第 3 条,该条将非国际性武装冲突定义为“发生在缔约国领土上的非国际性武装冲突”。
正如迈克尔·施密特 (Michael N. Schmitt )所观察到的,这种狭隘的做法遭到了红十字国际委员会 ( ICRC ) 的反对,该委员会采取了不同的做法,因为根据该机构的说法,非国际性武装冲突经常“蔓延”到邻国。然而,即使对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来说,如果非国际性武装冲突要蔓延到邻国领土之外,也必须满足触发非国际性武装冲突的传统要求:一个组织充分的武装团体和一定强度的暴力行为(此处)。也就是说,要使冲突受非国际性武装冲突国际人道法的管辖,任何进一步蔓延的冲突(超出邻国领土)都必须在新的领土上独立满足强度要求(见此处,第 19 页)。这听起来很合乎逻辑,因为不对非国际性武装冲突规则在冲突中的应用施加任何限制实际上会造成全球战场——这种情况既不可行也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