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四年前已生效,其他一百个国家也已制定了严格的数据隐私法,但美国却落后了,没有 联邦数据隐私权 监管。加州在州一级率先通过了《加州消费者隐私法案》(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于 年通过,弗吉尼亚州和科罗拉多州紧随其后。目前,有 多个州有多项消费者隐私立法待决。然而,美国企业尚未做好准备。
我公司最近 公布调查结果 该研究基于 年第一季度 白俄罗斯电话号码数据 对公司遵守 、加州隐私权法案 和 的准备情况进行的额外研究。在这项规模最大的同类研究中,我们 首次研究 该调查调查了 年最后一个季度营收从 万美元到 亿美元以上的 家美国公司,然后在 年 月至 月期间调查了另外 家公司是否符合 和 数据主体访问请求 ,使总数达到 家。
该研究考察了许多准备因素,包括审查公司的 数据隐私 在隐私政策中提及 和 指导时提供的政策和机制,以及其他可用信息。令人不安的是,许多公司在其隐私政策中声明他们需要遵守 ,但没有为消费者提供行使权利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