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元危机暴露出的最显著的结构性弱点之一是欧洲缺乏一致的银行监管。尽管欧洲银行管理局自 2011 年起就已存在,但其影响力往往被国家当局所压倒。欧盟内许多国家政府似乎并不急于让其金融机构接受全欧洲的监管。鉴于这一僵局,国家当局是否可以通过非正式合作而不是通过更具体的官方银行联盟来管理监管?
不难理解为什么各国——尤其是像欧洲国家这样在经济和金融上联系紧密的国家——希望在金融监管领域开展合作。由于银行业不稳定具有传染性,没有哪个国家真正是一座孤岛。希腊的危机会损害法国的银行;法国的危机会损害德国的银行;德国的危机会影响荷兰的银行。等等。因此,确保邻国的银行保持稳定符合每个人的利益。
此外,在一定程度上,欧洲各国之间以及与其他国家之间都开展了合作。例如,巴塞尔协议规定了许多国家自愿采用的资本标准。为管理破产的欧洲银行组织的解决方案而设立的欧洲稳定机制于 2012 年成立。然而,欧洲各国尚未采用统一的监管措施。
尽管更稳定的银行体系符合所有人的利益,但许多欧洲政府不愿让其金融机构与邻国的金 BC 数据印度尼西亚 融机构处于相同的监管地位,因为他们担心失去竞争优势——经济学家将这种现象称为“监管竞争”。欧洲人参与监管竞争这一事实对于美国人而言并不奇怪,因为他们已经经历了 100 多年的联邦和州银行当局之间的竞争。
图片由 Richard S. Grossman 提供。
图 1.图片由 Richard S. Grossman 提供。
从 1789 年到 1863 年,美国政府基本不插手银行业务,将特许(即创建)银行的业务留给了州政府。这对各州来说很划算,因为他们通过向银行征税和收费,以及强迫银行购买并持有州发行的债券来赚钱。这对州银行来说也是一笔好买卖,因为他们被允许印钞,并可以借出这些钞票收取利息,只要他们有足够的黄金或白银在需要时回购任何未偿还的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