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她看来,无国籍状态是国家在未经个人同意的情况下产生的外部性,因此给予欧盟法律保护可能是避免大规模权利丧失的一种方式(英国脱欧已经发生了这种情况,因为数百万公民将失去他们的基本身份)。简而言之,,增加自愿选择欧盟公民身份。任何与欧盟有联系并在欧盟领土上作为永久居民居住五年的人都可以获得欧盟公民身份。这至少意味着条约改革以及成员国朝这个方向前进的政治意愿。
在政治领域,伏思达支持采取所谓的“准公民制度”,以保障英国脱欧后公民的权利保障。这一提议受到了德米特里·科切诺夫的特别批评。他认为,英国人民的决定应该被接受,因为尊重国家宪法传统和民主是欧盟的义务,正如《欧盟条约》第4条第2款所规定的那样。
从更务实的角度考虑,科切诺夫拒绝创建欧盟联合公民身份,因为这不符合英 尼泊尔号码数据 国未来关系中的互惠原则,因为欧盟将失去为其公民谈判相同条件和权利的权力。最后,他驳斥了既得权利的论点,因为对这一原则的广泛定义可以使激活《欧洲联盟条约》第 50 条的想法更有吸引力。事实上,通过保留欧盟公民身份,失去欧盟成员国身份似乎会变得更容易、更不痛苦。
从英国脱欧所造成的混乱中可以明显看出,“欧洲公民身份”的实际概念已不再反映欧盟的现状。 《欧盟运作条约》第20条规定,欧盟公民身份与成员国国籍严格挂钩,这是对许多每天都在行使自己的权利、生活围绕着这些权利运转的欧洲公民的一种老式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