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采取的另一《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中规定的种族灭绝概念(第 20 段):
提及种族灭绝并不等于援引《公约》或根据《公约》存在争端,因为种族灭绝的概念独立于《公约》而存在于习惯国际法中。它也存在于包括俄罗斯联邦和乌克兰在内的各国的国家法律体系中。乌克兰政府提到的俄罗斯联邦总统声明中没有提到《公约》。对顿巴斯严峻局势(包括暴行和种族灭绝)的分析提供了一般的人道主义环境以及其他因素和考虑。
这种高度形式化的论点没有多大分量。《公约》和习惯法中种族灭绝的概念并无实质性区别,两国国内法对种族灭绝的定义也无关紧要。不能合理地说两国对习惯法中“种族灭绝”一词的含义和适用存在争议,而对条约中则不存在争议,就像不能合理地说两国对俄罗斯根据宪章使用武力的合法性没有争议,仅仅因为习惯法禁止使用武力的规定与基于条约的规定并存一样。基于条约和习惯的争端并行存在,并不相互排斥。
有趣的是,俄罗斯并没有明确指出,根据《公约》或法院管辖权的争端不能 喀麦隆资源 存在于新颖的“诽谤”类型的索赔中,在这种索赔中,申请人声称被告对申请人的种族灭绝的虚假指控是对《公约》的解释、适用或履行的争端,而申请人否认了这一指控。但俄罗斯索赔的要点基本上是,使用武力问题与《公约》下的问题完全无关,因此乌克兰根据《公约》没有任何合理的权利需要受到乌克兰要求法院指示的那种临时措施的保护。这绝不是一个糟糕的论点;然而,正如我在之前的帖子中指出的那样,法院仍有可能指示临时措施,但我们将拭目以待具体是哪种措施。
谈到俄罗斯退出欧洲委员会,这个问题也存在一些模糊之处,而且是多方面的。第一层不确定性在于《欧洲委员会规约》第 7 条和第 8 条之间的关系性质,该关系在文本上不确定,后续实践也非常有限。第 7 条规定了成员国退出的权力,而第 8 条允许该组织以违反其基本规则为由将成员国踢出,但部分是参考第 7 条机制。这确实有点起草混乱。此外,还不清楚俄罗斯是否已正式提交第 7 条退出通知,还是只是表明其打算这样做——目前可用的相关官员声明中也存在相当多的模糊之处(见此处、此处和此处)。即使俄罗斯触发了第 7 条,其余成员国是否会认为第 8 条程序(可能产生不同的后果)已经以某种方式应用并优先于第 7 条机制,仍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这与俄罗斯退出该组织的时机及其财务后果最为相关(但这可能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