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情况下,各国可能会认为国际索赔委员会是可行的,特别是在有资金支付赔偿金的情况下。例如,国际索赔委员会之所以能够成立,部分原因是美国冻结了伊朗约 120 亿美元的资产,其中一部分被扣留用于支付国际索赔委员会的赔偿金。联合国赔偿委员会同样得益于联合国安理会设立的赔偿基金,该基金来自伊拉克石油销售的一部分,用于支付联合国赔偿委员会胜诉的索赔人。
各国可能认为国际索赔委员会具有政治用途,包括例如,国际索赔委员会帮助结束了一场旷日持久的人质危机,并可能避免了一场战争。EECC 帮助两个国家结束了一场血腥的武装冲突。联合国索赔委员会在伊拉克入侵和吞并科威特后帮助恢复了国际和平与安全
最后,各国可能认为国际索赔委员会比任何其他替代方案都更好。现有的法律机制,如国家法院或特设仲裁庭,可能无法或不适合裁决因战争而产生的大量、高价值、法律和事实上不同的索赔——这一点将在下文进一步讨论。
国际索赔委员会可以灵活且量身定制
国际索赔委员会是灵活的、量身定制的机制,可以适应不同情况。它们通常 法国资源 根据具有约束力的国际文书创建的。例如,联合国索赔委员会是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通过的联合国安理会第 687/1991 号决议成立的,对所有联合国成员国均具有约束力。然而,可以设想不同类型的谈判解决方案。例如,IUSCT 是通过阿尔及利亚政府(作为第三方谈判代表)发布的《索赔解决宣言》成立的,该宣言包含伊朗和美国遵守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EECC 是根据厄立特里亚和埃塞俄比亚签署的《阿尔及尔和平协议》成立的,由阿尔及利亚总统、美国国务卿以及联合国、非洲统一组织和欧盟的最高代表见证。
第三国或其他国际行为体可能通过谈判、调解或斡旋等方式帮助促成国际索赔委员会的成立。例如,一些国家和国际组织帮助解决了伊朗人质危机并成立了 IUSCT。美国首席谈判代表强调了阿尔及利亚政府不可或缺的作用,并称赞其外交部长帮助解决了“我们与伊朗面临的每一个问题”。